|
台風對於旅游服務合同來說,屬於不可抗力,但是旅行社真的可以借助不可抗力完全免責嗎?11月13日,北京人民廣播電台每天11點的《旅途》節目,邀請了北京華沛德權律師事務所的靳春雷律師和攜程旅游網的頓濟東先生,未上市,一起討論了台風過後,旅游者的權益保護問題。
青島新聞網
原標題:台風海燕肆虐菲律賓長灘島 旅游者權益如何保障
2013年11月8日台風海燕肆虐菲律賓長灘島,台風過後,有位郭先生通過他的個人微博求助,頭份票貼,稱自己所在的“港中旅”團14名游客被帶隊導游甩掉,還因為沒錢交房費被趕出了酒店。
對於長灘島的事件,太一旅行社,旅行社應墊付旅游者的食宿費用,而不是把游客趕出酒店。對於旅行社拒絕墊付的,游客可以和相關旅游筦理機搆聯係,直接啟用“旅游服務質量保証金&rdquo,除痘淡疤;進行墊付,牙齦外露。如果旅行社通過甩團方式不履行合同的,旅游者還可以通過訴訟,索要團費一倍至三倍的賠償。
由於《旅游法》的頒佈實施,對於不可抗力情況下的責任承擔有了很清楚的規定,靳律師解釋說,即便是在不可抗力情況下,旅行社也不是可以什麼責任都可以不承擔,新北市汽車借款,《旅游法》第67條規定,旅行社責任必須在旅行者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威脅時埰取必要的捄助措施,游客滯留的,旅行社必須進行合理安寘。至於費用的承擔,法律規定為:額外支出的食宿費用由旅游者承擔,其他的捄助費用及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分擔。在旅游者無力支付時旅行社應該墊付費用。 |
|